
來源:消防維保 時(shí)間(jiān):2017-11-27 10:46:42
在許多設計圖紙中發現:消防水泵的供配電線路、控制線路多穿PVC管進行保護,並從吊頂内走線。筆者認爲這種走線方法欠妥。盡管《建規》隻要求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明敷時穿金屬管,沒有要求暗敷時穿金屬管保護,但《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以下稱《民規》)24.8.5條要求:消防聯動控制、自動滅火控制等的線路,應採用阻燃電纜穿鋼管暗敷在不燃燒體結構層内,保護層厚度不小於3cm,當必須明敷時,應在金屬管上採取防火措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以下稱《自動報警規範》)第8.2.2條對此也做出瞭相應規定。我們知道,消防水泵在火災發生後一段時間内仍要發揮作用,來完成對建築火災的撲救工作。因此在這段時間内,仍要保證水泵線路的安全。對於配電室與電氣豎井距離較遠,消防用電設備容量較大,線路無法暗敷的,可以在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後敷設在吊頂内。在這種情況下應避免採用耐火槽盒,因爲吊頂也是火災多發地段,敷設在吊頂内的線路火災時並不安全,而且槽盒僅能防止外部燃燒對線路的破壞,無法防止槽盒内線路自身故障造成的火災。建議消防水泵等重要消防設備採用耐火電纜供電,以保證發生火災時能夠在一定的時間内不受影響繼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