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城鎮化建設的加快,建築市場也是非常的活躍,建築企業爲瞭提高自身的競争力,應該要加強建築工程全面管理,認真剖析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並且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盡可能的減少和避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問題。
一、建築内部工作人員的消防意識不高
一棟高層建築民用施工人員複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消防安全意識層度不同,但是,不管是誰都需要進行消防意識的培養與加強。例如,某高層民用建築物業單位在大緻瞭解瞭建築内部人員的情況與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採取瞭一定的措施,具體表現爲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講會加強對消防知識的宣傳等,針對不同階層的人員準備瞭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培養,採用瞭文字宣傳與圖片宣傳相結合的宣傳模式,這樣一來滿足瞭不同層次的人員消防安全意識的教育。甚至還會開展各種消防知識活動,有效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另外該物業單位針對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採取嚴格的持證上崗制。在消防知識的宣講過程中,将典型的火災案例、違反消防法規和消防行爲的案例結合起來,以赤裸裸的結果展示在人員面前,提高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消防防範措施不到位
由於高層建築從設計到施工,不但要求高,而且環節多。由於衆多因素影響,導緻工程竣工時留下先天性火災隐患.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個别單位爲瞭趕時間,省資金,搶工期,未能嚴格依據相關規範施工,緻使消防設施達不到規定要求,留下瞭很多隐患,二是在防火分區、分隔設施,隐蔽工程和材料使用上不符合規範要求。如有的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有的防火分區過大,有的電纜井、管道井、空調系統穿過各樓層未封堵等。三是有的高層建築工程在消防審核後的建築施工、設備安裝、室内裝潢、項目監理過程中,由於經濟利益驅動或進貨、監理等制約措施不嚴,往往出現偷工減料、使用僞劣産品的現象.個别單位未經消防部門審核驗收而擅自改建項目並投入使用,導緻高層建築在整體布局、防火分區、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等方面造成瞭難以整改的火災隐患。
三、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
一是目前的高層建築多爲合用建築,産權單位多,使用單位更多,往往是一幢樓裏面有幾十甚至上百家單位,因此造成各單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各自爲政、多頭管理現象的出現,也在一定程度上導緻瞭高層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消防安傘制度不落實。二是部分高層建築産權單位和使用單位思想上認識不夠,缺乏消防安全意識。主要表現在:有的單位任意封堵室内消防通道,對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制度不落實洧的沒有消防應急預案;有的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
四、消防設施配備不到位
通常較基本的消防設施應包括:設有火災報警控制設備和消防控制設備的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自動噴淋裝置、安全疏散系統、排煙系統、自動防火卷簾系統等。目前,我國高層建築的消防系統存在著設施配備不齊全、設施質量不過硬、消防系統缺乏維護保養以及不同程度地停用等諸多問題。
在高層建築施工過程中,不但要學會保護自己,還要學會保護别人、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加強對消防知識的宣傳、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消防意識、確保高層建築 消防安全無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