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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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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氣體的爆炸上下限的定義

來源:消防檢測  時(shí)間(jiān):2018-09-25 09:40:17

 可燃氣的燃燒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擴散燃燒,即揮發的或從(cóng)設備(bèi)中噴出、洩漏的可燃氣,遇到點火源混合燃燒。

另一類燃燒,是可燃氣與空氣混合著(zhe)火燃燒,這種燃燒反應激烈而速度快,一般會産生巨大的壓力和聲響,又稱之爲爆炸。氣體探測(cè)器。燃燒與爆炸沒有嚴格的區分。

那麽什麽是爆炸下限? 可燃性氣體的濃度過低或過高它是沒有危險的,它隻有與空氣混合形成混合氣或更確(què)切地說遇到氧氣形成一定比例的混合氣才會發(fā)生燃燒或爆炸。

燃燒是伴有發(fā)光發(fā)熱的激烈氧化反應,它必須具備(bèi)三個要素:a、可燃物(燃氣);b、助燃物(氧氣);

可燃氣體在空氣中遇明火種爆炸的-低濃度,稱(chēng)爲爆炸下限—簡(jiǎn)稱(chēng)%LEL。英文:Lower Explosion Limited。

可燃氣體在空氣中遇明火種爆炸的-高濃度,稱(chēng)爲爆炸上限—簡(jiǎn)稱(chēng)%UEL。英文:Upper Explosion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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