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1)火災報警控制器(以下簡稱控制器)在牆上安裝時,其底邊距地(樓)面高度宜爲1.3~1.5m;落地安裝時,其底邊宜高出地坪0.1~0.2m。
2)控制器應安裝牢固,不得傾斜。安裝在輕質牆上時,應採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電纜或導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配線應整齊,避免交叉,並應固定牢靠;
② 電纜芯線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标明編号,並與圖紙一緻,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③ 端子闆的每個接線湍,接線不得超過2根;
④ 電纜芯和導線,應留有不小於20cm的餘量;
⑤ 導線應綁紮成束;
⑥ 導線引入線穿線後,在進線管處應封堵。
4)控制器的主電源引入線,應直接與消防電源連接,嚴禁使用電源插頭。主電源應有明顯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應牢固,並有明顯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