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簾的控制箱是防火卷簾的“大腦”,通過設置控制箱的參數來調節防火卷簾遭遇火災時簾面的下降速度、上升速度等微小的操作。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防火卷簾控制箱的作用!
一、組成:
控制器由控制器主機(包括外設的手動控制裝置)和速放控制裝置構成。
二、基本功能:
1. 能爲與其相連且要求其供電的部件供電。
2. 能通過手動控制裝置控制防火卷簾執行上升、停止、下降動作,接收防火卷簾限位器的反饋信号、控制防火卷簾執行相應動作,並發出卷簾動作聲、光指示信号。
3. 連接由一隻點型感煙火災探測器和一隻點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組成的火災探測器組的控制器應能接收其火災報警信号,控制防火卷簾完成相應動作,並發出防火卷簾動作聲、光指示信号。
(1)可用於疏散通道上的控制器應滿足下述要求:
a. 與其相關的火災探測器組的感煙火災探測器動作後,輸出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中限位(距地或樓面1.8m±0.1m)的控制信号;
b. 與其相關的火災探測器組的感溫火災探測器動作後,輸出控制防火卷簾下降到下限位的控制信号。
(2)用於防火分隔的控制器在與其相關的火災探測器組動作後,輸出控制卷簾下降到下限位的控制信号。
4. 能接收來自與其相連的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半降、全降控制信号,在3s内發出控制防火卷簾完成相應動作的信号,並發出防火卷簾動作聲、光指示信号。
5. 應能向消防控制中心發送與其相關的火災探測器組的火災報警信号和防火卷簾的關閉(狀态)信号。
6. 用於疏散通道上的控制器應設有具有同樣優先級的兩套手動控制裝置,且分别設置。
7. 在防火卷簾自動下降過程中,通過手動控制裝置應能夠優先插入急停操作,防火卷簾急停延時(30~300)s(内部可調)後,輸出控制信号控制防火卷簾自動 下降至下限位置。如急停時防火卷簾處於中限以下位置,應首先自動控制防火卷簾升至中限位置後延時。此功能應能重複進行。
8. 現場手動控制裝置、與控制器相關的火災探測器組(如連接)、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優先級由高到低排序(在有火災報警信号或來自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信号存在的情況下,現場手動控制裝置的下降按鍵失效)。
9. 控制器應能控制速放控制裝置,産生足夠的推(拉)力和行程,開啓卷門機制動機構使卷簾能依靠自重下降,並可控制卷簾在某一預設位置停留。
10. 在卷門機電源發生故障時,應能在控制器的控制下由控制器供電電源啓動速放控制裝置,實現防火卷簾自重下降,並可在中限位置使防火卷簾停止並延時,延時時間 應在(30~300)s之間可調,延時結束後再次啓動速放控制裝置,在防火卷簾到達下限位置時停止速放控制裝置。在卷門機電源和控制器主電源都處於故障狀 态時,控制器應能夠在備用電源的支持下完成上述功能。
11. 控制器應具有防止由於系統存在故障發生防火卷簾超越上限位的措施(防止正卷功能)。
12. 控制器應具有防止由於系統存在故障發生防火卷簾超越下限位的措施(防止反卷功能)。
13. 控制器應備有三組控制輸出接點:分别在防火卷簾處於上限、中限、下限位置且當火災探測器報警信号存在時,輸出接點閉合並保持。
14. 控制器發生下述故障時,應在100s内發出與防火卷簾動作指示信号有明顯區别的聲、光故障信号並向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發送故障信号:
(1)控制器的主電源掉電;
(2)當卷門機採用三相電源時,電源缺相、錯相;
(3)控制器與速放控制裝置間連接線斷線、短路;
(4)火災探測器組故障(如連接);
(5)備用電源與充電器之間的連接線斷路、短路;
(6)備用電源故障;
(7)防火卷簾正卷或反卷時。
15. 單體式控制器應安裝門鎖並在其内部設有複位按鈕,分體式控制器應在其手動控制裝置内部設有複位按鈕。控制器應有消音功能,但當防火卷簾控制信号或火警及故障未消除時,光指示信号不能複位消除。
16. 控制器應能對音響部件及其狀态指示燈、顯示器進行功能檢查。控制器執行自檢時,應不造成與其相連的外部設備動作。
17. 控制器應配有備用電源,並滿足下述要求:
(1)備用電源宜採用密封、免維護充電電池;
(2)電池容量應保證控制器在下述情況下正常可靠工作1h;
a. 控制器處於通電工作狀态;
b. 提供控制器控制速放控制裝置完成卷簾自重垂降、控制卷簾在中限位置停止、延時後,降至下限位置所需的電源。
(3)有防止電池過充電、過放電的功能;在不超過生産廠規定的電池極限放電情況下,應能在24h内對電池進行充電並使其恢複到正常狀态。
18. 控制器應有主、備電源轉換功能;主、備電源的工作狀态應有指示,主電源應有過流保護措施。主、備電源的轉換應不使控制器發生誤動作。主電源容量應能保證控制器在輸出控制防火卷簾動作信号條件下連續工作2h。
19. 手動控制裝置應滿足下述要求:
(1)應有表示操作方向的标志;
(2)應有防止非專門人員操作的措施,如果採用鎖,鑰匙應通用;
(3)如配有消防應急按鈕,應有防止非專門人員對其進行誤操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