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消防檢測 時(shí)間(jiān):2017-08-02 09:16:39
新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這裏的建築消防設施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這裏的檢測機構一般是指具備自動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但是如果單位較大,有較強的技術力量和人員的話,也可以自己承擔這個任務。 至於(yú)單位較小,隻有室内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标志等簡單的消防器材的話,不需要每年由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隻需要自己做好檢查維修就好瞭(le)。但是滅火器的維修隻能由具備滅火器維修資質的企業進行。 常用的手提式幹粉滅火器在氣壓正常、外觀正常的情況下,出廠後滿五年進行首次維修,以後每隔兩年進行一次維修,滿十年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