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安全生産重要論述,落實國務院措施部局消防安全核查要求,《加強安全生産責任落實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措施》防風險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行動部署要求,結合消防工作實際,制定
消防檢測實施方案。
嚴厲打擊消防安全違法行爲;對擅自投入使用、營業或失實承諾公衆聚集場所,依法責令停止使用或停産停業;對逾期不整改問題隐患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許可。
對日常消防監督核查發現建設工程“未審先建、未驗先用”違法行爲,及時函告規建局。
依法採取停産停業、臨時查封、強制執行措施,從快、從嚴、從重查處一批消防安全違法行爲。
請管委會挂牌、曝光、處理一批重大火災隐患,督促落實整改期間火災防範措施。
依據《安全生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辦、移送涉及消防安全刑事案件。
加強消防安全精準執法核查
推進消防監管調度中心建設,按照“單位全面覆蓋、數據系統研判、執法實時調度、工作協同推進”原則,建立健全消防監管調度組織機制,完善監管制度。
定期分析轄區火災形勢,動态調整“雙随機”監督核查任務,實現精準研判、靶向監管。
每月月初結合各類專項工作實際,制定本月執法指标,每月末統計彙總並分析通報。
總隊将定期分析各支隊主要執法指标情況,做好配合工作。
根據工作實際,邀請參與消防執法過程,解決核查查不出問題難題。
採取多種手段開展核查,充分利用遠程巡查、視頻監控、用電監測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並查處值班脫崗、停用設施、占堵通道、違規用電問題隐患。
對消防監督執法過程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渎職的,依紀依規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貫徹“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