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産至關重要,企業在工作生産,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必須進行
北京企業消防安全評測,排查火災隐患,強化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支隊執法人員在對
北京企業消防安全評測排查,發現該單位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涉嫌違反《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決定給予北京處罰款行政處罰,給予主管人員行政處罰。
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對從事經營活動單位,由消防機構處以下罰款;對其他單位,由消防機構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消防機構可並對單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相應罰款。
企業人員較多、可燃物較多,發生火災危險也較大;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内容規範管理。
應組織全員消防安全教育,確保員工人人知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對新招錄、新輪崗員工,必須崗前消防知識培訓,掌握必備消防安全技能。
應組織對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室内消火栓及防排煙系統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確保完整好用。水槍、水帶及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置齊全,消防水源供水可靠。
生産期間,每半天對生産車間、可燃物品庫房、貨物裝卸台、消防控制室、配電室以及疏散通道、員工宿舍等開展一次巡查;夜間生産的,每2小時巡查一次。對超量生産或先天消防安全條件不足的,增加巡查人員,加大巡查頻次。
生産作業區嚴禁占道堆放貨物,預留不少於2米人行通道,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及時清除廢絮、線絨、布屑可燃雜物;落實防靜電、除粉塵措施。
庫房倉儲區嚴禁超量、超高儲存,保持通風良好,防止物資蓄熱自燃;進入丙類可燃物品庫房車輛、設備應裝有防止火花濺出安全裝置,採取防靜電措施。
生産區、庫房倉儲區内嚴禁設置員工宿舍,嚴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夾芯彩鋼闆搭建臨時用房。
生産車間、原料及成品庫房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禁止動用明火、禁止吸煙,設置醒目的嚴禁煙火警示牌。
禁止使用電加熱器具生火做飯,電氣線路、電氣設備與周圍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且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
應加強重點部位熟悉,開展滅火疏散演練,做好初起火災處置準備,並與屬地消防機構建立聯勤聯動快速響應機制,主動接受消防指揮中心調度指揮;發生火情,--時間按預案到場處置,實現滅早、滅小、滅初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