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消防檢測 時(shí)間(jiān):2019-06-12 15:20:31
根據我國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幼兒園、托兒所建築防火應從以下幾方面來考慮:
1)幼兒園、托兒所建築的耐火等級。其不宜低於(yú)二級 ,--消防技術規範表明在滿足特定要求時可爲三四級。但一般盡量避免設置在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内 ,這是因爲必須要考慮到幼兒的疏散比較緩慢需要疏散的時間相對比較長 ,特别是多層(céng)建築要嚴禁設置在二層(céng)以上 ,同時室内裝修材料 ,吊頂應爲 A 級 ,牆面、地面、隔斷、窗簾等材料不應低於(yú)B1 級 ,其他家具、教學、娛樂設施材料不應低於(yú)B2級。
2)安全疏散。a.疏散樓梯:幼兒園、托兒所的疏散樓梯不應少於(yú)兩條 ,如果設置在民用建築之内 ,幼兒園、托兒所部分的疏散樓梯應該獨立設置。考慮到幼兒的力量比較小 ,自救能力差 ,應盡量採用敞開式疏散樓梯間 ,與此同時 ,建築内的疏散走道應盡量使用敞開的外走道式設計 ,此外 ,要盡量避免使用室外疏散金屬梯 ,確(què)保安全;b.出口設置:幼兒園、托兒所建築安全出口不應少於(yú)兩個 ,出口寬度不宜小於(yú) 1. 1 m ,安全出口的門應向外開啓 ,同時嚴禁設置門檻。每班活動室或卧室必須有單獨出入口;c.疏散距離:活動室或卧室門至外部出口或封閉樓梯間的-大距離,在兩個出口之間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爲25 m ,三級爲20 m;在袋形走道兩側或盡頭的 ,一二級爲 20 m ,三級爲 15 m;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隻允許設在首層 ,疏散距離一般均滿足要求。
3)幼兒園、托兒所的消防設施。多層的面積較大的幼兒園、托兒所建築應設置室内消防給水系統 ,一般的幼兒園、托兒所建築應設置滅火器 ,滅火器的配置标準應符合 GB 5014022005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的要求。對於(yú)睡房、廚房等重要部位建議安裝獨立式煙霧探測報(bào)警器 ,起到警報(bào)作用 ,爲組織疏散增加時間。
4)幼兒園、托兒所的照明和採暖。照明應採用固定燈具 ,且應加防護罩 ,以防墜落或砸碎;電氣開關、插座距離地面不應小於(yú)1. 5 m;室内暖氣片應遠離可燃物並(bìng)有防護罩 ,以免被覆蓋或燙傷幼兒。